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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首届学员的通知
各有关年级: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落实我校第三次学生工作会议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拔100名左右学生成为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首届学员,实施创新创业精英学生的优生优培。艺术学院可推荐28人参加学校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时间
2017年3月开班,学制1.5个学年。
二、选拔对象
我校2015级、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以及2016级全日制硕士生。
三、培养方式
1.学生工作:学员兼有所在专业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学生的双重身份。创新创业学院为学员提供创业企业实习实训、挂职锻炼和其它素质拓展机会,成立学生干部组织及相关学生社团。
2.课程设置:创新创业学院课程体系注重理论、模拟、实践、孵化相结合,开设创新方法、设计思维、创业计划与实施、创业模拟实训、创业资源开发与利用、互联网创业、建立与改善企业等7门课程,共计14学分。课程纳入学校选课系统,供学员单独选修。
3.学分认定:本科生在创新创业学院课程体系中修得的学分可认定为综合素质类学分(全校学生必修2个学分),以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全校学生必修3个学分)。学员修得11个学分之后,可颁发结业证书。所有学员修得8个学分,且在创新创业学院发文组织的赛事中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也可颁发结业证书。
4.导师制:学员培养采用理论与实践双导师制。从校内遴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学及管理人员担任理论导师,从校外风投机构专家、孵化器管理专家、创业型企业家、政府创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约30人担任实践导师。校内外导师2-3人组成1个指导小组,学院学员3-5人组成1个项目团队,每个指导小组指导1个项目团队,跟踪指导和全面评价学员的创新创业学习实践情况。
5.竞赛实践:学员享有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竞赛、创业项目路演、企业挂职锻炼等专项活动的机会,享有直接入驻“江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苗圃”开展创业实践锻炼的机会,享有毕业后优先入驻“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校地共建的各个创业孵化器的机会。
6.经费对接:创新创业学院为学员单设创新创业专项奖助学金;对于孵化成效突出的创业项目,推荐风投机构实现无缝对接,协调社会各界资源扶持其发展。
四、选拔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2.专业学习基础扎实,学有余力,确保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完成创新创业学院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并取得相应学分。
3.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与意识,对开创事业、成就自我具有强烈的渴望,对科技创新或自主创业有良好的兴趣。
4.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在管理创新、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网络媒介、路演竞赛等某方面的能力上有良好基础。
5.有产品开发或专业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有创业实践实习或孵化运营经历者优先;有良好创新创业项目构思者优先;有良好演讲辩论才能者优先;有科研立项或创业竞赛经历者优先;有创新创业类论文发表或专利成果者优先;有优质创业渠道、网络资源者优先。
五、选拔办法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填写《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首届学员报名申请表》(附件1,见下载栏),于12月20日之前提交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依据选拔条件(特别是其中的优先条件),择优推荐,并将填写完整的《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首届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及《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首届学员报名申请表》于12月25日前以纸质形式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3.测试及面试。测试和面试是对申请者的创新创业综合素质进行检测,其中,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两项成绩综合后择优录取。
4.学校审批。学校将拟录取的学员名单报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无异议则正式录取。
艺术学院
2016.12.8

录入时间: 2016-12-08    〖返回〗  〖收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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