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2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评议,并经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0——2022.11.15。
如对以上结果存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12:00前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206或通过电话反映!电话: 887801 8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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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本科生名单.xls